(一)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增强我局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综合协调能力,深入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的执法检查,专项
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专利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
(二)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专利行政执法投入,强化执法手段,提升我省专利行政执法整体能力,绝大多数市具有专门执法人员和独立执法能力。
(三)建立“中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设立“12330”知识产权维权热线,逐步完善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为我省专利权人提供多方位的维护服务。
(四)加强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制度,配备知识产权保护专门机构和人员,提高我省企事业单位应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五)配合新修改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实施,加强政策法规和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