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是指通过互联网传输并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专利国际申请。
二、需申请人登录电子申请网站(www.cponline.gov.cn)下载客户端软件。
三、须准备下列材料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1)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请求书(一式一份网站下载);
2)电子申请用户注册协议(一式两份 网站下载);
3)委托书
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注意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代办处受理电子用户注册请求后5日内发“电子申请注册请求审批通知书”,办理用户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
五、使用客户端软件编辑和制作申请文件;使用数字证书对申请文件签名;发送电子申请文件,并通过客户端接收电子申请回执;通过客户端接收电子形式通知书、决定、补正及答复审查意见。
电子申请客户端软件安装后,在“帮助主题”中集成了《用户手册》,供使用者学习。
六、电子申请递交日和申请日的确定
1)递交日的确定: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各种文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电子文件之日为递交日。
2)申请日的确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整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之日为申请日。
七、电子申请文件的提交
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软件提交电子申请成功的,电子申请系统会及时发出电子申请回执。
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软件提交电子申请文件未能被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正常接收的,电子申请系统会给出拒收原因。
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软件提交电子申请文件成功后,文件自动转到客户端软件发件箱的“已发送”或“服务器拒收”目录下。
八、电子发文
对于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申请人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和决定,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申请人收到文件之日。
电子申请用户应当使用客户端软件及时接收上述通知书和决定。
自发文日起15日内未接收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纸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的副本。
电子申请咨询服务:
国家局 电话咨询:010-62088050 010-68088239
电子邮件咨询:cponline@sipo.gov.cn
哈尔滨代办处 电话咨询:0451-87539606
(哈尔滨代办处:李彦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