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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2014-02-10    
 

  为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认真完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 推进目标

  ——2014年,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争取达到2.5件。

  ——申请注册商标1万件以上,新增地理标志6件以上,新增省著名商标100件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0件以上。

  ——进一步提高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大田作物类植物新品种的申请与授权数量;加强马铃薯、油菜、杂粮等农作物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提高植物新品种的申请与运用水平。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制定和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5项和市县级农业地方标准30项;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工业和服务业地方标准15项。

  二、重点工作

  (一)省知识产权局

  1.强化专利战略推进,提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效率。一是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的统筹协调,创新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特别是专利战略实施的抓手和举措。二是联合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编辑印发《2013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三是推进市地建立健全战略实施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指标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市地、县(市、区)区域层面的实施。四是支持市地、县(市、区)、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提升基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五是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阶段性总结评价工作,科学客观评价战略实施成效。

  2.强化发明专利导向,提升专利创造效率。一是加大企业专利工作力度。继续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创建,重点推动示范企业创建,促进创建提档升级。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指导创建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模式。继续推动专利代理机构进入企业开展托管服务,重点帮助创建企业提高专利创造能力,培养专利申请大户企业。推动市地开展县(区)企业专利工作,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加强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工作。继续组织实施高校院所专利资金项目,支持高校院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三是提高专利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对申请专利及获得专利授权企业进行普惠制奖励,调整奖励确认程序,提前启动普惠制奖励的上报、确认、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充分发挥专利资金的引导拉动作用。继续做好对发明专利的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有效发明专利增量和增速。研究制定对外申请专利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调动企事业单位向国外申请专利的积极性。

  3.强化专利与产业发展融合,提升专利运用效率。一是推进专利转化交易。继续做好企业与高校院所专利对接服务工作,巩固和发展“专利金桥”服务活动成果,确保专利成果转化落地。不断完善我省专利技术交易中心功能,扩大专利技术交易服务联盟规模,加强专利项目的征集与储备,争取达到30000件以上。做好国内外专利展会的组织推介工作,拓展服务内容和形式,畅通专利转化渠道。二是推进专利信息分析与预警研究。建立十大产业专题数据库,围绕煤化工产业、交通运输装备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现代服务产业、林产品深加工产业、新材料产业等领域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及预警研究,有针对性地编制专利预警分析报告,为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前瞻性分析预测。进一步加强专利统计分析工作,重点做好产业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三是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继续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单位。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评议工作。加速推进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机制建立步伐,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构和人才。四是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落实《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指导意见》,协调省工信委等部门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进一步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4.强化专利行政执法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提升专利保护效率。继续推进《黑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大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升全省专利案件查处量。推动市地专利行政执法支队建设,支持市地改善专利执法条件。加强与省法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探索诉讼委托调解的新方式,通过联合调研、组织疑难案件专家论证会等措施为创新主体服务。推进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继续进驻“哈洽会”和“绥博会”。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移交办结反馈机制,支持市地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

  5.强化专利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专利管理和服务效率。一是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协调制定我省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推进计划。发挥我省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的示范作用,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开展“创品牌服务,争一流机构”活动,提升我省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业务能力。二是做好专利代理和专利代办工作。继续争取承办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工作。继续开展专利代理机构能力促进培训,力争进入国家专利代理促进试点工程行列。鼓励创办专利代理机构,支持省内代理机构和引进外省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加强哈尔滨代办处建设,业务质量差错率低于2‰,业务职能拓展争取达到全国第一档次,综合排名全国前5名以内。三是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精心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周各项活动,深入开展中国“专利周”宣传报道,启动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试点,积极营造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继续加强媒体宣传,深化典型案例宣传,扩大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影响。研究制定我省知识产权人才规划,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推进知识产权“五进”活动。推广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支持高校院所设立远程教育分站,推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及知识产权专业。与东北林业大学共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黑龙江)基地建设。

  (二)省工商局

  1.加强培育,发挥商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夯实商标工作基础,继续抓好商标注册工作,增加注册商标拥有量。积极引导品牌加工企业和出口企业开展国内、国际商标注册工作,为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奠定坚实基础。引导和动员有条件的企业及其他组织,积极申请注册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和农产品商标规范使用为突破口,大力发挥商标在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中国驰名商标推荐及省著名商标认定和复审认定工作。

  2.严格执法,加大对各类商标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执法检查相结合,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相结合,扎实开展好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食品类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的商标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认真贯彻新《商标法》,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对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的,严厉查处。

  3.加强培训,着力提升商标监管队伍整体素质。以宣传贯彻新《商标法》为契机,加大对商标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商标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夯实商标管理工作基础,进一步适应服务发展和商标监管的实际需求。一是重点围绕商标监管人员的学习能力、指导能力和自律能力,努力培养一批懂业务、会服务、能办案的商标人才队伍,着力提高基层人员商标日常监管和指导服务的综合能力。二是开展执法办案专题培训。组织全省商标监管和办案人员,围绕商标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案例分析、案件定性、法律条款运用等方式展开培训,培养一批商标办案的行家里手或具有较高办案能力的骨干力量。

  (三)   省版权局

  1.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一是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二是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会同公安、通信管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6月至10月开展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三是加大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完善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衔接,加强协调督办,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做好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教育作用,维护良好的版权保护环境。

  2.深入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一是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全面总结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对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各级政府机关盗版软件不反弹。二是加强对软件市场的监管。开展针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盗版、商业预装盗版软件和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专项执法行动,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曝光侵犯软件著作权企业,从源头上遏制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三是逐步建立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各部门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制订切实可行的日常监管、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3.强化版权公共服务和管理。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积极推动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合同登记等各项版权登记工作的开展。推动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建立有公信力的版权争议调解机制,加强引导,使版权调解与司法、行政等争议解决机制有机衔接,扩大著作权争议的解决途径。

  4.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版权贸易。组织我省出版单位参加2014年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等大型版权贸易展会,形成常态化和定时定点相结合的版权交易市场机制,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推进版权示范单位建设。贯彻落实《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版权示范主体提升城市和单位创新能力、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5.完善版权宣传培训机制。一是加强版权宣传。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重点,集中做好重点时段版权宣传工作。同时加强版权重点工作宣传、日常宣传及对外宣传。建立版权热点问题应对机制,通过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进行宣传。二是加强软件技术升级和资产管理培训工作。全面完成省、市、县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登记,完善责任制度;强化对软件技术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省级政府机关集中培训,市、县级政府机关分片培训。三是加强版权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市地基层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统一培训学习,着力提高版权基层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省文化厅

  1.强化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内容和游戏娱乐场所内容核查,加大对“网吧”外挂服务器、营业性演出“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开展对动漫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继续加强记录式保护工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准备。

  (五)省农委

  1.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意见》,按照国务院要求,推动育繁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2.加快推进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提档升级。推进绿色食品专营网络建设,强化“三品一标”产品开发认证工作,推进绿色食品质量监管机制创新,进一步强化绿色食品品牌宣传工作。

  3.继续开展列入国家保护名录的农业野生植物调查及保护点的推荐、储备工作,继续做好已建保护点的维护管理及相关物种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测工作。

  4.继续做好植物新品种保护和专利的申报和转化工作。

    (六)省农垦总局

  1.加强全垦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在全垦区营造良好的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组建黑龙江垦区专利行政执法大队。举办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大垦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净化垦区知识产权环境。

  3.提高垦区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在龙头企业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

    (七)省森工总局

  1.积极推进森工系统的自主创新。启动森工系统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保护制度的修订工作,鼓励和支持林业植物新品种培育和申请,扩大林业植物新品种的申请范围,加强植物新品种权的预警系统建设,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和企业申请专利。

  2.以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组织对商品林建设、种养殖业发展、绿色食品和北药开发过程中的品种选育、培养模式、加工利用等环节进行科研攻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八)省林业厅

  1.在2014年全省林业科技大会期间,举办知识产权专题讲座,提高全省林业干部、职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知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2.在浆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质品种选育和优势树种遴选上有所突破。

  (九)省质监局

  组织下发2014年全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重点在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体系、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技术、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通过政府部门产业政策引导、重点项目扶持等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我省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步伐,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十)省科技厅

  1.继续推进建立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化管理,逐步提高科技攻关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率。在计划管理、成果管理、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等科技工作中推进建立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化管理,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在科技项目管理中的权重。

  2.利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创业平台的作用,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推动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十一)省教育厅

  1.围绕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继续开展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启动实施《黑龙江省高校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快构建围绕我省产业行业、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围绕行业产业的科技重大需求,开展攻关、新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为企业培养、培训工程技术人员,增强高校科技实力与服务社会能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新兴产业基础研究平台建设。通过资源整合,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强新兴产业领域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提升我省高校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使高校重点实验室成为获取新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科研基地,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力争在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难题上实现突破。

  3.继续引导和支持全省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学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加速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十二)省商务厅

  1.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围绕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以及影响创新发展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保持执法打击的高压态势。

  2.严厉打击电视购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工信、公安、工商、质监、新闻出版广电、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切实整顿和规范电视购物行业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视购物行业健康发展。

  3.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受理、反馈、监督等工作制度,强化部门沟通和监督检查,为加强统筹协调提供有力保障。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打击合力。

  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站黑龙江子站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的自我约束和维权能力,营造崇尚创新、抵制假冒的社会氛围。

  (十三)省工信委

  1.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加强与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配合,在军工产业园、重点产业发展、重大专项建设中制定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2.重点推进“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围绕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和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支持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新产品。以芯片设计为突破口,提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能力和工艺水平;以家电、电子和通信等领域为重点,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开发和利用;完善相关保护条例、提高执法能力,强化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的保护。

  3.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诊断帮扶活动。一是组织专家对5户试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诊断,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获得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实施转化和应用的主体;鼓励企业创建国内外知名品牌,推动企业采用先进标准,有条件的要参与标准的制定。二是加强各级技术中心建设。对技术中心进行考核、评比,对建设有成效的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末位进行淘汰。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技术中心升级。省级技术中心每年增加10户。三是在政府引导项目、奖励项目中向自主知识产权倾斜。在首台(套)奖励、重大成果产业化和节能减排等政府引导资金的使用上,坚持把有无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指标。

  4.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国防科工局关于国防知识产权的有关精神要求。一是加强军事技术合作和军品贸易中的国防知识产权审查。二是强化军工企业与科研单位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将知识产权纳入国防科研、生产、经营及装备采购、保障和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形成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

  5.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发展具有军工特色的民用技术、产品和关联产业;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竞争。

  6.推进军工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单位之间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推动民用飞机、民用 航天、船舶产品及配套设备的研发与创新,支持激光、红外线等关键技术领域发展,在军民结合高技术领域努力申报自主知识产权。

  7.大力开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传贯彻活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保护意识。营造重视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在创新型企业培育、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等工作中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

  (十四)省金融办

  1.积极支持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继续支持知识产权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企业通过“新三板”进行融资。继续鼓励、引导和支持境内外各类投资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

  2.督促和指导银行机构和相关企业抓好签约项目的落实。督促项目单位及时主动将项目进展情况与银行机构沟通,争取银行机构在信贷支持方面的专业指导。督促银行机构认真履行签约内容,及时与项目单位衔接,积极争取资金尽快到位。同时有效防范知识产权融资风险,探索联合担保公司为企业增信的方式,加大银行机构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贷款投放。

  3.积极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项目。进一步加大融资担保机构对知识产权企业扶植力度,提升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发生额占比;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多样化担保方式,通过采用知识产权质押与担保公司担保模式、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担保模式、房地产抵押模式等组合担保的模式,最大程度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成功率,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升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促进知识产权企业融资。

  (十五)省公安厅

  1.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保持对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打态势,加强警种协同,瞄准突出、多发犯罪,斩草除根,除恶务尽。

  2.积极推动以打促防。树立主动进攻意识,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衔接,以双方信息共享为基础开创两法衔接新局面;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作用,延伸打击触角,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预警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机制。

  3.大力夯实基础工作。以规范建设为保障,以人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大力提升经侦基础工作对打击经济犯罪的支撑作用。加强情报基础建设,通过培训提高全体民警特别是派出所民警的应用水平。

  (十六)省法院

  1.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审判质效。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重点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商标、软件和网络等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的发挥,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假冒、盗版行为和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有效遏制侵权势头。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目标,积极探索推进审判责任制,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延伸广度,推进司法服务。以立足本职为出发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一是抓法制宣传。积极配合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年度“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以专题报道、法官说法等形式,使社会公众尤其是文著协、音集协等系列案件纠纷关系人,了解案件裁判结果,对照检查自身行为合法性。二是抓司法公开。坚持裁判文书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和频率。强化庭审公开,选取典型案例,邀请省内大专院校师生旁听,提升受众群体的针对性,扩展司法公开效果。三是抓法官五进。走进校园,与省内高校联办第三届黑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积极扩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重点抓好事发地公开审理,推进科技创新城、基层联系点的司法保护和服务工作。

  3.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知识产权审判的指导力度,提高整体水平。一是抓好个案的沟通指导。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及裁判理由,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诉累。二是抓好关联案件的沟通指导。对涉及集团诉讼和社会敏感问题的案件情况,提前做好问题研判,制定好应对措施,确保社会稳定。三是抓好系统培训。区分不同法院实际和需求,适当缩减人员规模,组织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学习研讨。四是继续以《审判参考》、《学习资料汇编》为载体,加大对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和关联案件的指导力度,注重对新法律、新知识、新审判领域的学习,提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4.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官专业培养深度,抓好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专业领域人才培养计划,力争用两到三年左右时间使每名法官在各自领域都能取得明显进步,成为行家里手。二是继续组织法官讲坛和案例讲评会活动,进一步加强全体法官对专业问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三是继续开展“全员调研促审判”活动,激发调研热情,培养钻研精神,提升司法能力。

  (十七)省司法厅

  1.充分发挥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组织全省律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向消费者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宣传知识产权侵权的危害性。同时,组织一批热心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有一定办案经验且有较强研究能力的律师开展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活动,要求每个委员提交1-2篇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论文参与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以改变律师只注重实践而理论水平不够的现状,提高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律师的综合水平,推动律师的专业化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

  2.组织知识产权专题和知识产权案例研讨活动。组织全省律师就知识产权热点难点问题、典型案件以及知识产权律师的市场需求动向等进行研讨,提高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业务能力。

  3.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加强我省律师行业内部以及与外省之间的信息交流,不定期编辑并广泛发送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简报。

  (十八)省财政厅

  积极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做好国外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奖励,以及发明专利转化项目奖励等工作,逐步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十九)省人社厅

  按照新修订的知识产权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二十)省发改委

  1.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地位。在全省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安排省产业结构调整资金时,积极扶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项目。

  2.着力提升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等方面,把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提到战略性举措的高度予以明确。

  3.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鼓励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着力突破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及时申请专利,增强核心竞争力,助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

  (二十一)省统计局

  1.加强专利统计培训,全面提高全省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统一印制统计指标解释并下发到基层企业,作为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搜集、加工、上报数据的依据。二是统一制作培训幻灯片,统一培训内容和口径。三是加强统计培训的频率,借经济普查之机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2.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全面提高企业专利统计的法律意识。一是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基层企业的法律意识。二是重点做好外资和私营工业企业、小型工业企业统计法律宣传工作。三是加大对外资和私营工业企业、小型工业企业的统计执法力度,借普查之机重点查处个别违法企业,以提高全省工业企业专利统计的法律意识。

  3.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全面提高专利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培训。组织全省县以上统计部门的科技统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在适当时机组织统计人员赴先进省份调研学习。二是继续在《黑龙江统计公报》、《黑龙江统计提要》、《黑龙江统计年鉴》、《统计与咨询》等杂志和刊物上增加知识产权内容的版面,加大宣传力度。三是积极组织全省县以上统计部门科技统计人员撰写统计研究报告,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发展我省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统计的对策和建议。

  (二十二)省委宣传部

  积极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组织省内各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专项行动”成效的报道力度,为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十三)哈尔滨海关

  1.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查获侵权行为的效率和准确性。重点强化对海关查验、审单、物流监控、行邮和旅检等海关现场执法关员执法技能的培训。增强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进一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力争提高货物渠道侵权案件查处数量。

  2.邀请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在哈尔滨关区开展侵权商品鉴别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现场关员对侵权商品的鉴别能力。

  3.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相关制度,展示海关保护的成果,彰显海关知识产权执法的力度。

  4.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执法合作。积极与俄罗斯远东海关开展对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合作,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方面的执法信息交流,形成打击合力,营造良好的口岸贸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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