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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2012-02-08    
 

  为大力实施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认真完成《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本计划。

  一、 推进目标

  ——2012年,全省专利申请量保持在20000件以上,其中,企业专利申请量5000件,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申请量4200件。继续创建30家专利优势企业,专利申请超过100件的企业保持在6家以上,100企业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

  ——注册商标总量达到80000件。2012年全省商标申请量达到10000件以上;全省各市地及垦区推荐申请中国驰名商标15件,推荐申请省著名商标100件,积极引导申请注册地理标志。

  ——进一步提高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大田作物类植物新品种的申请与授权数量;加强马铃薯、油菜、杂粮等农作物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提高植物新品种的申请与运用水平。认证1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扩大林业植物新品种的申请范围,提高林业植物新品种的申请与运用水平。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农业标准体系,制定和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5项和市县级地方标准30项;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工业和服务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制定工业和服务业地方标准15项。

  二、重点工作

  (一)省知识产权局

  1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服务。

  1)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贯彻实施。强化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机制建设,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合制定《2012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通过年初部署、中期阶段检查、年终总结,挖掘和树立典型,加强宣传,适时开展战略实施试点成员单位活动,着力推动行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加强对各市地贯彻落实《纲要》的指导,通过调研、检查、指导,挖掘和树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典型市,适时开展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市、试点大学、试点企业、试点院所工作,实现点面结合,抓好典型,抓出特色,抓出实效。

  2)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战略实施的绩效评价工作。制定我省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方案。将专利指标纳入市地知识产权局考核指标体系。

  3)开展重点产业专利技术预警分析工作。探索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预警机制。定期发布专利统计分析快报。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重点产业,继续开展马铃薯精加工、石墨、风电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专利战略分析,提高我省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制作我省优势行业及企业专题专利数据库,并发放专题专利数据包20个以上。为十大产业发明专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加快业务,缩短专利授权时间,使十大产业的发明专利尽快得到有效保护。

  4)推进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工作。加强与省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深化与相关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的合作,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探索工作流程,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组织中小企业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对接服务活动,整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源,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造良好环境。

  2创新知识产权工作方式,为提升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服务。

  1)深入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制定并出台《黑龙江省专利优势企业创建验收办法》,组织召开首批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总结大会,做好总结验收工作。继续创建30家专利优势企业。

  2)实施企业专利申请“超百”、“零突破”计划。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重点企业中的专利申请大户,择优吸纳到专利优势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行列,在专利申请和授权奖励、专利数据库建设、派遣专利特派员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力争使专利申请“超百”企业保持在6家以上。

  3)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状况调研和分析。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远程教育分站,推广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加大高校、科研院所专项资金项目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支持力度,带动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适时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试点工作。

  3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改善创新创业发展环境服务。

  1)加快修订《黑龙江省专利促进条例》。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立法推进计划,提早完成条例修订的调研、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

  2)建立专利行政执法保护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力争当年新立案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启动执法工作绩效评价,健全激励机制。以案件协助、现场办案、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高市地执法工作水平。进驻“哈洽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专区,加强展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5·26”执法推进工程,进一步扩大我省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完善执法装备,健全执法制度,加快我省专利执法总队的建设。

  3)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办好12330举报投诉热线,探索建立网上举报投诉平台,及时受理知识产权侵权举报投诉,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在10-20家重点企业开展维权服务试点,为2-3家企业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在多部门共建、专家化服务和市场化运作中取得突破。

  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体系。加强与省工商局、版权局、公安厅、省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强化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区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工作,依法保护专利权益人的利益。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2012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4完善专利支持服务体系,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服务。

  1)活跃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完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专利数据库项目储备达到7000件以上。探索专利超市运营模式,支持哈尔滨、鸡西等市地的专利超市建设。发挥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专利技术交易联盟和专利超市的优势,组织现场和网上专利展示交易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展会活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专利对接服务,促进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做大做强,全年实现专利合同登记额1亿元以上。

  2)完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作用,完善在线专利信息分析系统,适时更新专利信息数据,增加软硬件资源,拓展专利数据分析处理功能。继续编制失效专利文献汇编,深化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培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人员培训、场地设施配套等工作。

  3)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建设。鼓励专利代理人领办创办代理机构,支持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帮助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进入代理机构执业。

  4)提高专利代办工作水平。积极争取专利权质押登记等新一轮业务试点工作,争取成为全国十个新业务试点单位之一。全年业务质量差错率不超过3‰;电子申请量比例达到全省申请量的70%

  5深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为加快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服务。

  1)提高知识产权宣传效果。着力做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大活动与企业专利申请“超百”、“零突破”、12330等工作的品牌宣传。挖掘运用知识产权助推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和鲜活事例,利用专报信息、公益广告、媒体报道、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深度报道。

  2)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积极争取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支持,举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培训、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专利侵权诉讼及维权案例分析培训等系列知识产权培训和讲座。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志愿者、专利特派员、宣讲员队伍,继续进入党校、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市地开展培训和宣讲活动。探索建立我省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

  3)推进发明创新创造活动。推动高校设立知识产权选修课,支持东北林业大学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黑龙江)基地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活动,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开展知识产权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探索提高青少年自主创新能力的新方法、新机制。

  (二)省工商局

  1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将商标战略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由注重市地政府层面向注重县(区)、乡(镇)政府层面延深,尽快将本地资源优势转变为品牌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研究拟定商标战略示范县(区)、乡(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定一批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重点不同区域的商标战略示范县(区)、乡(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取得新成效。

  2着力加强大项目工业品牌建设。将商标战略与大项目工业建设有机结合,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中,突出做到了解大项目、围绕大项目、跟踪大项目、服务大项目、支持大项目、保护大项目。以各类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依托,进一步提高商标品牌资源积聚效应,放大品牌优势,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强势经济,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继续加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力度,建立起衔接紧、后劲足、实力强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创建梯队。组织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近年来新建、在建大项目逐一排列,从产业特点、投资规模、技术含量、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综合整理,区别不同情况,为大项目工业企业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主动提供服务。

  3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以驰名、著名商标及地理标志为重点,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商标侵权行为。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研究建立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探索在网络等新兴市场中进行商标监管工作的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商标行政执法能力。

  4建立完善商标工作机制。

  1)尽快修改完善《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商标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争取年内出台。

  2)积极协调省政府法制办,将《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并上升为条例或省政府规章。

  3)积极申请专项资金,建立商标信息服务平台,保证各级工商部门查询注册商标信息,实现全省商标监管信息资源共享, 提升商标监管工作水平。

  (三)省版权局

  1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争取省级财政、机关事务等部门的支持,按照国家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完成省直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力争市级财政支持,完成市地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2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制定《黑龙江省新闻出版行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办法》。利用“4·26”知识产权日、专利宣传周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基层版权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3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站的主动监管,重点针对文字、音乐、影视、软件等方面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深挖大案要案,坚决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4加强对出版活动中的著作权保护。加强对著作权登记的指导工作,联合文联、作协等部门,扩大工作范围;全面检查出版社、期刊社等出版单位著作权合同履行情况;与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著作权贸易平台。

    (四)省文化厅

  1完善文化市场法制建设,启动《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2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工作长效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正规化水平。

  3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网吧监管。争取省财政加大投入,全面更新网络监管平台的硬件设施与软件升级开发建设。发挥网吧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的监管作用,提高我省网吧监管软件终端安装率和在线使用率,逐步提高网吧技术监管水平,到年底网吧日均在线使用率不低于80%

  4推进全省网吧连锁工作。在出台我省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网吧连锁经营相关政策,推进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工作。推动全省非连锁网吧在自愿的基础上向规模化连锁经营过渡。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我省网吧连锁率达到80%

     5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继续推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做好第四批国家级项目推荐上报工作。

  (五)省农委

  1继续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宣传力度。做好重新修订《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各项调研工作,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等相关条款,确保其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着重加强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扎实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为巩固近两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取得的成果,扎实开展好农业部确定的第三个种子执法年活动,重点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督查行动、今冬明春种子专项治理行动和夏季种子生产田检查行动。

  3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将以实施绿色“四大工程”专项行动为载体,实现全年全省绿色食品认证面积达到6700万亩,实物总量3150万吨。认证1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

  4加大我省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以我省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8种野生植物种类为重点,抓好农业野生近缘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6个推广点的激励机制建设。建立我省外来入侵物种信息网络平台和查询系统,畅通公众了解信息的渠道。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参加铲除豚草和少花蒺藜草等外来入侵生物的铲除灭毒行动,在重点地区,建立生物综合治理示范区,以示范区形式在重点地区进行规模化的少花蒺藜草、刺萼龙葵和豚草等外来入侵生物的综合防治。

  (六)省农垦总局

  继续发挥垦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制定并实施《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垦区知识产权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垦区龙头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开展龙头企业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争取年内申报2家省级专利优势试点企业和1家专利优势示范企业。

  (七)省森工总局

  加大森工系统的知识产权工作力度。选择在牡丹江市开发培育一批优质速生、高产良种和新技术新产品10项,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5项,申请专利10项。组织实施推广项目20项,新建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2处。

  (八)省林业厅

  1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在2012年全省林业科技大会期间,举办知识产权专题讲座,聘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学者授课,提高全省林业干部、职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知水平和实务能力。

  2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争取在浆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质品种选育工作中有所突破;争取在树种的遴选中有所突破,扩大植物新品种的申请范围。

  (九)省卫生厅

  1继续向相关单位和专家征求对《黑龙江省道地药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争取2012年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

  22011年开展我省第四次中药资源调查筹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我省第四次中药资源调查工作。

  3完成我省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著名老中药专家临床经验的挖掘和整理工作。组织开展我省中药传统加工工艺的调查和初步整理。开展我省蒙医药人力资源调查。

  (十)省质监局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省农业标准体系,制定和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5项和市县级地方标准30项,促进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好工业和服务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制定工业和服务业地方标准15项,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的监管,大力提升标准化为“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和“十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服务的能力

  (十一)省科技厅

  1推进建立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化管理。将知识产权作为科技立项、项目验收和成果评价与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研发和转化、产业化过程中能产生知识产权,并能转化和运用的科技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推进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产出、保护和运用。

  2利用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发挥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创业平台的作用,促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促进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知识产权产出、运用和保护。

  3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做好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配合金融等相关部门制定与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科技金融政策,提供科技发展及相关内容的咨询。

  (十二)省教育厅

  1积极推进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大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力争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2个。积极鼓励高校依托大学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大学科技园等研发平台,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

  2继续实施高校装备制造、煤电化、现代农业、新药制药和中药制药5大工程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任务,通过5大工程技术研发平台的示范作用,引导高校与我省其他优势行业建立工程技术研发平台,推动高校和行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

  3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公共选修课,2012年力争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

  (十三)省商务厅

  1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2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商贸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能。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记录不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并予以公开曝光。

  3畅通举报投诉服务渠道。进一步推进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4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指导、督促各市地政府成立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对侵权和假冒伪劣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整治;协调各监管部门制定加强监管的具体措施,形成“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推动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5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组织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逐步建设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共享平台。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宣传注重创新、诚信经营的企业,曝光典型案件,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

  (十四)省工信委

  1制定并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加强与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的配合,在军工产业园、重点产业发展、重大专项建设中注意制定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2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围绕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和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支持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新产品。2012年计划下达“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200项,其中自主研发项目超过90%。以芯片设计为突破口,提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能力和工艺水平;以家电、电子和通信等领域为重点,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开发和利用;完善相关保护条例、提高执法能力,强化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的保护。

  3强化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中的主体地位。

  1)制定并实施我省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获得知识产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知识产权实施转化和应用的主体;鼓励企业创建国内外知名品牌,推动企业采用先进标准,有条件的要参与标准的制定。

  2)加强各级技术中心建设。对技术中心进行考核、评比,对建设有成效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对末位进行淘汰。鼓励技术中心升级,省级技术中心在年内增加10户。

  3)在政府引导项目、奖励项目中向自主知识产权倾斜。在首台套奖励、重大成果产业化和节能减排等政府引导资金的使用上,坚持把有无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指标。

  4加强军事技术合作和军品贸易中的国防知识产权审查。强化军工企业与科研单位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将知识产权纳入国防科研、生产、经营及装备采购、保障和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形成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

  5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发展具有军工特色的民用技术、产品和关联产业;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竞争。

  6推进军工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与地方单位之间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推动民用飞机、民用 航天、船舶产品及配套设备的研发与创新,支持激光、红外线等关键技术领域发展,在军民结合高技术领域努力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7大力开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传贯彻活动,在创新型企业培育、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等工作中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和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和管理能力。

  (十五)省金融办

  1继续鼓励、引导和支持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转化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2继续拓展知识产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和合作渠道,切实加强双方的信息沟通和合作,并在适当时机举办知识产权企业专场银企对接会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渠道进行融资的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推动企业通过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

  3继续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发展,在适当时候对哈尔滨市相关担保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融资项目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成熟的经验在全省推开,鼓励知识产权数量较多的市地学习借鉴。同时,在政策方面进行探索,面向融资担保行业制定相应的辅助规章制度,做好指导工作。

  (十六)省公安厅

  1重点整治销售市场。进一步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密切协作,建立健全共同打击防范犯罪的长效机制,在日常管理环节重点整治制假售假行为,充分利用经侦基础工作的触角,加强阵地控制。开展对农资、药品、食品、钢材等重点行业的整治工作,从进货源头上实行围堵,严厉打击犯罪。

  2积极推进综合治理。针对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薄弱的现象,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汇报情况、当好参谋,推动打击整治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由政府主导、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多部门联动,行业协会参与,开展大规模的行业性整治,狠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泛滥之风。

  3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手段,在省内主要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专题报道,及时向社会公众曝光已破获的典型案件,教育群众,震慑犯罪。

  (十七)省法院

  1进一步完善审判体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涉及文化领域、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的布局,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切实做好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及时发现试点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化。建立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协调机制,提高司法效率,统一司法标准,发挥整体保护效能,努力构建资源优化、科学运行、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

  2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加大业务指导工作力度,积极创新业务指导方式,拓宽业务指导途径。进一步完善和规划业务指导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审判经验,及时转化调研成果,推动理论升华和理论创新,指导审判实践。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正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能力,强化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强化服务大局的能力;加强司法文化和司法廉洁建设,提高理论和文化素养,强化为民意识,培养务实作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源头防腐的有效性。

  (十八)省司法厅

  1继续结合“六五”普法的“法律六进”活动,多种形式地宣传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2继续发挥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在行业发展与管理中的优势,加大对我省律师知识产权方面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高层次的律师人才,扶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

  (十九)省财政厅

  围绕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促进政府相关资金优先扶持重点产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十)省人社厅

  按照新修订的知识产权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人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二十一)省发改委

  继续发挥综合经济部门的作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在制定各项规划时,将知识产权工作的内容纳入规划当中,特别是在全省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在资金、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

  (二十二)省政府法制办

  认真按照工作职责和政府立法工作程序,根据有关部门的立法项目,认真指导起草工作,严格履行审查职责,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

  (二十三)省统计局

  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制度。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万人专利拥有量、商标注册量、著作权登记量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等内容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

  (二十四)省委宣传部

  继续按照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围绕《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积极组织省内各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情况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报道力度,为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十五)哈尔滨海关

  1在哈尔滨关区19个隶属海关及口岸开展现场知识产权进出口侵权案件查处工作,争取实现货物渠道侵权案件零的突破。积极探索建立哈尔滨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长效机制。

  2联系知识产权权利人代表在哈尔滨关区开展侵权商品鉴别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关员侵权商品鉴别能力。

  3加强关区知识产权培训,统一规范关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执法程序。

  4积极与俄罗斯海关建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机制,加强双方在侵权案件查处上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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