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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 保护 发展
——2010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2011-04-15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全省知识产权战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以服务于全省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理念,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执法、案件侦破和案件审判的工作力度,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促进了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创新型省份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专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大幅度增长。2010年,全省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1万件,达到10269件,同比增长13.9%。其中,发明专利4072件,实用新型专利4813件,外观设计专利1384件。全省企业专利申请量3011件,同比增长49.2%;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申请量3276件,同比增长41.3%。专利授权量为6803件。其中,发明专利1518件,实用新型专利4402件,外观设计专利883件。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申请专利96161件,授权53854件。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按照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部署,省知识产权局与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10个课题组分别到省内外调研考察,多次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在领导小组23个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10个专题研究报告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送审稿),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正式颁布实施。

  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事业“十二五”规划》。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基础上,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工商局、版权局等部门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事业“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在省直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并纳入《黑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在知识产权宣传方面,“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及哈尔滨市宣传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广场大型宣传活动。第四届中国专利周期间,省知识产权局举办了“第四届中国专利周黑龙江省启动仪式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还利用新闻媒体和公交车车体广告宣传“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电话,联合有关部门编发《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48365365体育备用网址年鉴》等宣传资料,拓展知识产权宣传范围,扩大经常性宣传的影响。全省各市(地)也开展了各具特点,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呈现出上下联动、全员参与、广泛深入的良好态势。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共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1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参与活动近3万人次,有效地提高了知识产权工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

  在知识产权培训方面,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2010年,全省共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法律等各类培训活动30余场次,培训3000余人次。

  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大幅增强。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修订了《黑龙江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专利申请补贴、专利服务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资助等举措,重点支持企业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的提升。2010年,实施了“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认定了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55家省首批专利优势试点企业和专利优势培育企业,分别采取专利申请补贴、专利数据库建设、人员培训、产业化项目资助等方式,帮助这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这些企业专利申请量增幅超过50%

  同时,加大了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资金的投入,引导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制度、机制建设,为专利创造提供保障。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15所高校、科研院所完善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培养、开展战略研究,使这些高校、院所的专利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年申请专利1053件,位居全国高校第三。

  专利保护能力明显增强。省知识产权局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加强了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全年全省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共调处专利案件31件,已全部结案,调处专利案件量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一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 “雷雨”、“天网”执法专项行动,对省内大型商场和市场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改善了市场竞争秩序,维护了专利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打击专利侵权和制售假冒专利商品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建立了每周报送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制度,推进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二是成立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2010年,我省成立了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并开通了“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电话。一年来,维权援助中心积极为专利权人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咨询,受理侵权、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全年共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事项40余项,成为广大专利权益人维权援助的快速通道。三是继续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省及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进驻第21届哈洽会,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专区,对参展的专利产品、专利项目进行检查、监督,接受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行为举报,并提供专利法律咨询、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专利合同鉴证等有关服务。四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承办了“东北三省一区四市”知识产权协作会议。与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兄弟省、市的执法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加强与山东、广州、上海、福建等兄弟省市的跨地区联合执法,全年移送和处理了8件跨省的行政执法案件。

  专利支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2010年,我省成立了“黑龙江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开通了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网站。中心成立以来,共征集专利项目2100项,整理并录入项目数据库及交易网站项目1720项,完成业务咨询300余人次,并与省科技厅联合举办了“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会暨专利技术对接会”,组织1559项高校专利成果与省内100余家科技企业进行了对接,促进了专利技术的转化与运用。同时,加速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定期更新专利数据,为市(地)安装中外专利文摘数据库、专利信息分析软件,配发数据库服务器并指导使用,截至2010年底,省知识产权局中外专利文摘数据库已包含“九国两组织”的中外专利信息3070万项,牡丹江、鸡西、双鸭山、黑河、七台河、大庆、伊春、大兴安岭、绥化等市(地)信息平台已投入使用。为全省1000余家企业提供了国内外专利信息检索服务。

  加强专利服务机构管理,进一步加强专利代办处的规范化管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哈尔滨代办处进一步拓展了电子申请注册和人工受理、远程会晤、新申请文件数据返还统计等多项业务。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推广工作,通过开展电子申请宣传活动周、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等方式,使我省电子申请量大幅提升,全年电子申请受理量达到66.5%2010年,代办处共受理专利申请8348件,同比增长45.3%,哈尔滨代办处的建设水平、服务水平和业务质量均达到全国先进代办处的标准。同时,加强了专利代理机构建设。组织召开了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座谈会,对我省专利代理机构的发展与建设做出了部署。加强对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执业监督,更换了我省专利惩戒委员会的人员,向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选我省代表3人、理事2人,扩大了我省专利代理人在全国业界的影响。

  深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先后邀请日本生活用品振兴中心代表团和日本政府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委员佐藤辰彦先生来我省交流访问。组织我省知识产权访问团赴美国、加拿大进行学习考察和业务交流;组织人员到广东、上海、湖南、陕西等10多个省、市学习调研。随着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的不断深化,进一步扩大了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影响,展现出窗口效应。

  二、商标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省注册商标大幅度增长。2010年,全省申请注册商标量增长较快,申请注册商标量10862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8%。其中,农产品商标申请注册量较大,约占申请注册商标总数的70%。注册商标量16860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近40%。新认定黑龙江省著名商标56件,年度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0件。截至2010年底,全省有效注册商标60905件,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538件,经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已达31件,全省地理标志商标10件。

  大力培育中国驰名商标。省工商局采取积极措施积极培育中国驰名商标:一是要求各市、地工商局建立驰名商标培育梯队,使驰名商标培育分层次,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二是拓展驰名商标认定渠道。根据不同的案件诉求,注意采取“商标异议程序”和“商标争议程序”认定驰名商标,使全省驰名商标在数量上实现较快增长;三是将驰名商标培育与指导企业正确实施商标战略相结合。对培育的驰名商标逐一进行个案分析,有针对性地向企业提出不同商标策略建议,确保企业能够实施正确的商标战略。

  积极推进著名商标认定。省工商局在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改进《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简化认定程序,缩短认定周期,坚持集中认定和个案认定相结合,对省内享有较高声誉,较高市场占有率,较高商标附加值的及时认定为省著名商标;二是对企业具有突出区域优势特色,企业规模较大,注册资本高,具有发展潜力,产品出口创汇等项条件,商标注册未满3年的,也给予认定省著名商标。通过对具有行业特色和品牌代表性的商标认定为省著名商标,有力地推进了我省自主品牌的发展壮大。

  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2010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认真开展了保护商标专用权行动。在节日市场整治、红盾护农行动、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整顿,上海“世博会”专用标志保护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和绿色食品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发挥工商所办理商标案件的作用,形成市、县、所三级联动的良好局面,推进商标行政执法工作到位,2010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153件,案值1023.9万元。通过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的持续开展,全社会的商标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版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

  大力推进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在新闻出版行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新闻出版单位、出版物印刷企业、地市级以上新华书店和民营书刊批发单位推进软件正版化的时间提出明确要求,并按国家版权局部署开展了软件正版化工作先进企业评比工作。

  加强版权管理工作。省版权局在节日和大冬会召开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对哈尔滨和部分城市出版物及计算机软件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并会同省文化厅、教育厅、“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图书馆著作权保护工作。指导哈尔滨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平房动漫基地开展著作权作品现场登记工作,建立版权工作站。组织相关人员认定出版物2000余种,其中侵权出版物100余种。

  不断加强版权宣传工作。422 日,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期间,省暨哈尔滨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举行了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销毁大会,启动了“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签名和“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绿书签派发活动。并组织各市、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入“百座城市、千家网站”版权保护联动体系,努力营造版权保护社会氛围。

  打击盗版专项行动工作。强化了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行政处罚规范化建设,制定了《黑龙江省侵权盗版案件行政处罚制度》。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从20103月到10月,省版权局联合公安、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净化网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各地和有关部门主动监管网站178家,协调查证网络备案信息45起,关闭网站6个。协调处理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等侵权案件7起。

  四、文化市场管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

  文化市场管理得到加强。根据《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文化厅积极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专门成立了全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各市(行署)及农垦、森工总局也按照文件要求分别成立了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督办重大案件。各市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结合当地文化市场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公安、工商、网通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开展了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清理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严查侵权盗版网络音乐、清查违法动漫游戏产品、严查网吧影视服务器等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立案案件230个,涉案金额25500元,其中重大案件金额20000元;办理案件204个,涉案总金额58600元,其中重大案件金额25000元。查处涉嫌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网络音乐网站5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文化娱乐、网络文化等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建立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继续秉承“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顾及长远,在规范化管理、全方位保护以及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设。省文化厅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了基础性、创造性的探索和尝试。《暂行办法》设计了系统的制度框架,推出和实行一系列新制度,包括名录项目分级管理制度、项目保护组制度、年度任务计划书制度、收集征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报批程序制度、绩效考评和奖励约束制度等,形成统筹全面、保证重点的全方位工作机制。藉此推动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由以申报为主向以保护管理为主的转变,以名录项目为切入点,把保护和管理摆上突出重要位置,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二是成功地将《赫哲族伊玛堪》向联合国申报急需保护名录,填补了我省申报联合国非遗项目名录的空白。2010年,在文化部部长蔡武代表缔约国庄重签字后,我国正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递交了黑龙江省赫哲族伊玛堪(“伊玛堪”是赫哲族独有的一种口耳相授、世代传承的古老民间说唱艺术,是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代表性项目,极具黑土文化特色。)申报“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要求设立,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列的重要名录。此前,我国只有三项名录获此殊荣。)文本。标志着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填补了我省没有申报过联合国非遗项目名录的空白。这是我国2010年向联合国申报的唯一项目,一旦申报成功,对提升我省历史文化地位和层次,扩大黑龙江省的国际影响和知名度,全面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和示范效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在201111月公布评定结果。三是开展了“文化遗产日”的宣传活动,成功举办了首届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在612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省文化厅在省图书馆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同时推出《首届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该成果展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第一次面向社会的集中宣传和展示,不仅回顾和总结了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从起步至今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而且重点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门类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项目和省级名录项目,得到了省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四是开展了第三批省级名录项目、传习基地及生态保护区评定工作,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向全方位、立体式保护方向迈进。2010年,我省又有6项名录被评为国家级名录,使我省国家级名录达到27项。设立了“赫哲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金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两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命名1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传习基地,搭建起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的大框架。

  五、植物新品种保护日趋规范

  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2010年,我省申请植物新品种94件,比上年同期增加29件。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共累计申请植物新品种权445件,授权178件,居全国第七位。全年处理假冒侵权案件5起,并经调解全部得到和解,被侵权人共获得经济赔偿40余万元。假冒侵权案件的发生率比上年下降45%2010年粮食总产1002.6亿斤,商品粮总量超过600亿斤,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经济稳步发展做出了贡献。授权品种在我省种植业结构优化,农产品提质增效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切实加强宣传,强化意识。2010年,省农委组织编印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法规汇编》,并附《致全省种业企业一封信》一同印发,通过这项措施,使广大农业科研人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种业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掌握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哪些品种申请了品种权和侵权的危害,产生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2010年,省农委科教处会同法规处和省种子管理局建立并完善了高效畅通的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工作协同,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假冒侵权行为,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各市(地)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制度,并组织辖区内县(市、区)开展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构建省、市、县农业部门三级联动,内部各处室协调合作的良好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建立了获取假冒侵权信息的工作机制。2010年,省农委改变过去坐等品种权人上门举报假冒信息的被动执法的作法,组织有关部门在农作物种子销售季节深入种业市场、种业企业、种子繁殖基地开展往复式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侵权行为,并将其逐步完善成为一种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收集违法信息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假冒侵权的处罚力度,维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开创了全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新局面。2010年,查处的5起案件中,有3起是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的。

  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省农委承办了由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主办的“农业植物新品种培训班”,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概况、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展望、植物新品种保护司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前准备、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实务、如何做好植物新品种权实施等专题面向13个市(地)农委科教科(处)长、法规科(处)长、种子管理部门负责人、70个县(市、区)农委主管领导和农业执法部门负责人、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品种权保护办公室负责人、品种权人和科研人员、种业企业负责人共计200余人进行了培训。使从事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对搞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认识,更加准确理解和掌握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农业部和最高法院有关规定,全面掌握申报植物新品种权和查处植物新品种假冒侵权案件一般程序,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查处假冒侵权案件的技能与水平。培训班对维护春耕生产期间种业市场经营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2010年全年植物新品种保护假冒侵权和套牌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

  六、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

  加大对进出境侵权行为打击力度。2010年,哈尔滨海关大力推进边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后开展了 “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查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40,查获手机、DVD机、服装、化妆品、盗版光盘等侵权货物9949件,案值101万元。

  加强了执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宣传。哈尔滨海关坚持严格把关与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在办理案件中注意旅检渠道自用合理数量与“蚂蚁搬家”行为的区别对待,对个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杜绝简单机械执法。同时,注重惩罚和教育相结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向行政相对人讲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和《海关总署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使相对人在接受处罚的同时能够充分理解法律精神,防止再犯。有效维护了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的公平竞争秩序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作为内陆边境海关,哈尔滨海关在关区19个隶属海关均设立了知识产权联络员,并定期对知识产权联络员开展侵权商品鉴别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现场关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执法水平。并在日常执法中,发挥海关风险管理平台和总署知识产权案件执法系统的监督预警作用,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明确打击重点对象。同时,严格依法办案,在案件查处中严格依法办案,把住人情关。对查获的每一起侵权案件都认真调查核实证据,做到不枉不纵,坚决杜绝人情案。

  七、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力度加大

  以“平安世博”为重点,加大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力度。2010年,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和《2010年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要点》部署,专门召开了由全省各地主管局长和经侦支队长参加的会议,针对做好“平安世博”,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世博会期间全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受理数、立案数、抓获数与近三年同期相比均明显下降,通过切实加强保护力度,明显抑制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发案的势头。2010年,全省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9起、立37起、破37起、涉案价值约1635万元、挽回损失9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

  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指导攻坚。省公安厅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普遍存在的“窝难端、证难取、人难抓”的状况,2010年采取以情报为基础,以经营意识为主线,以及时固定证据为核心的侦查思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20102月,在省公安厅的指挥下,大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2个月的悉心经营,将销售假冒注册茅台酒商标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价值650余万元假茅台酒。20103月,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会同省工商局、省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对哈尔滨市五常公安局侦破的销售假冒葵花牌药品案进行了督办指导,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收缴假冒葵花牌护肝片、胃康宁等假冒药品33件,涉案价值210万元。

  进一步加强与执法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交流,提高打击力度和办案效率。省公安厅通过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以及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有效措施,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开展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形式,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加深了对相关法律的理解,形成了统一认识,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通过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举办“黑龙江省开展消费安全活动启动仪式”和“世博会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了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了打击力度。

  加强与权利人的联系,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联系,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反映的案件和问题,按照法定职能,及时作出处理;注意和企业携手共同搞好预防和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工作,加大专业培训工作力度,主动开展宣传和提供法律服务;切实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权利人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世博会”期间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八、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

  精心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010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专项行动的决定》的部署,积极探索开展专项斗争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为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的领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主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侦查监督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组成多个工作组,分赴16个分市院,对开展好专项行动进行了座谈讨论,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指导。

  加大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力度。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开展了“立案监督工作宣传周”活动,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为宣传重点,采取上街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效应,形成立体宣传网络。全年共出动人员800余人次,车辆100余台次,分发传单10余万份,播发宣传稿件、讲话120余件(次),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次。

  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了与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的协调,就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进行沟通,达成了共识,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17个部门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

  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大幅度提高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10年,我省两级法院针对新案件增多,案件敏感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的状况,为有效促进我省自主创新和品牌经济发展,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加大案件审理力度,确保了年度审判任务的高效完成。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17件,其中新收312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0.93%,审结307件,结案率为96.85%。在新收案件中,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共计215件,占68.91%,比上年上升241.27%;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44件,占14.10%,比上年下降58.88%;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34件,占10.90%,比上年下降39.29%;其他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9件,占2.88%;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各5件,共占全部案件的3.21%201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12人,全部审结生效。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缓刑8人;审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3982人,判决生效3880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5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4人,缓刑39人,单处罚金2人,定罪免除5人。通过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主导作用。

  围绕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全力抓好审判调研指导。2010年,省高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的部署,着力统一司法标准,进一步加大全系统的业务指导力度。一是及时下发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各项重点工作,并连续编发4期《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涉外民商事审判参考》,传达司法政策、解决审判实务疑难问题。二是认真做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和驰名商标备案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上新公布裁判文书近百份,有效提高审判透明度。三是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召开了全省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系统传达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四是就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确定问题,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已经几次讨论修改,预定今年下发执行。五是加强了上下级法院间的沟通联络,通过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便捷途径,及时通报知识产权审判情况,掌握审判疑难问题及工作需求,快速回应和解答下级法院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同时,着力于提高司法水平,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增强调研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全省两级法院建立了知识产权案件定期统计制度。针对司法统计内容不全面的问题,省高级法院制定下发了符合专业审判规律的案件统计表,各中级法院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共同详实准确地做好数据汇总工作。针对各地裁判标准不够统一的问题,省法院起草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行为。

  围绕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宣传与协作。一是发挥司法审判专业优势,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协作。省法院认真筹备并组织参加了2010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接待台湾司法院参访团并就有关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宣传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果,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途径,努力延伸审判工作效果。同时,注重畅通与有关部门联系渠道,建立和加强与专利、商标及版权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并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着手组织开展专利案件专家库的建立工作。二是发挥司法裁判引导作用,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省法院积极与《人民法院报》、《黑龙江日报》、《中国知识产权年鉴》、《中国法院网》等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及时提供各类新闻素材,宣传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绩,评选出的2009年度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分别被《黑龙江法制报》、东北网、黑龙江信息港、平安龙江等期刊或网站发表或转载,《人民法院报》同时还报道了省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调解成果。《黑龙江日报》先后以“知识产权新型案件呈上升趋势”和“根治知识产权审判同案不同判”为题,《黑龙江法制报》以“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力克同案不同判”为题,对省法院妥善审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遏制“搭便车”现象、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统一裁判标准、深入企业调研走访提建议等进行了详细报道,扩大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三是发挥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开展“访提促”活动。为促进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作用的有效发挥,加大黑龙江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省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以调研走访形式,调查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企业排查化解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和法律对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省法院主管副院长与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一道深入走访了哈尔滨志阳汽车电气公司等哈市四家生产企业,与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举行座谈,面对面听取企业在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的做法,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经历和司法需求,征求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部分模糊认识,提出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建议,省法院和省知识产权局还达成了将走访企业活动制度化、长期化的共识。2010年,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共走访企业40余家,提出涉法建议60多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围绕提高执法办案效果,全力抓好诉讼调解。为妥善化解知识产权纷争,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坚持将确保办案效果摆在首要位置,按照“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深入贯彻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院调解,尽一切努力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处理案件。一是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克服知识产权诉讼中当事人“重原则、轻利益”等不利于调解的因素,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协调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参与配合,在庭前协调双方进行调解。二是加大对敏感性案件、社会关注案件、关联系列案件以及事实难以查清、责任难以界定的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力度,发挥主审人、合议庭、庭长职能作用,逐级深入开展说服调解工作,尽可能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三是努力寻求诉讼外化解矛盾的突破口,深入了解案件诉讼背景,掌握当事人诉讼目的和预期,有针对性的做好诉讼调解工作。通过上述措施,省法院成功调解了一批电视节目发行公司与某市电视台著作权侵权纠纷、某救援装备公司与某大学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等双方当事人存在尖锐矛盾的案件,化解了大量的潜在纠纷,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2010年,全省两级法院审结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170件,调撤率达55.37%。省法院民三庭审结的第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16件,调撤率达到了34.78%

  围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力抓好审判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确保案件运转有序。严格执行案件合议庭成员确定、排期开庭、合议、审限预警提示等各项制度,对未结案件逐人逐件确定下步工作时限,并制表对外公示,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功能,落实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庭前合议制度,确定争议焦点,明确需查明的问题,形成庭审提纲,案件一次开庭成功率有较大提高。三是严格执行主审人不担任审判长制度,充分调动合议庭成员集体讨论、共同研究案件的积极性,有效防止形成主审人或者审判长“一言堂”。四是规范财产保全行为。严格审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担保、缴纳费用等情况,逐级审批相关法律文书,确定专人执行。对于涉及黑龙江省“十大工程”和“八大经济区”建设的重点企业,慎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避免采用查封企业账户、资金等简单化的保全措施,保障“十大工程”和“八大经济区”建设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发展。

  十、质监部门不断提升质量监督力度

  2010年,全省质量监督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充分发挥服务功能,积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节能减排,大力加强了标准化工作。

  积极推动我省技术标准发展战略规划(草案)制定工作。积极建议成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组成我省技术标准发展规划领导专门工作机构,主动与省科技、财政等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动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出台,并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地质监部门人员,到省内外和国外进行标准化战略考察调研,为制定促进政策、完善发展规划、落实推进目标和任务等项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同时,组织拟定了《标准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节能减排标准化“十二五”规划》、《黑龙江省服务标准化2010-2015年工作规划》。

  建立和完善我省标准化体系,推动各项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省质监局结合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在2010年的质监护农“春雷行动”中,制定印发了农业标准化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省农业标准化精品示范区建设情况、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情况、农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进行标准化种养(殖)情况、行政村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建设和使用情况、开展“春雷行动”以来农业标准化产量和效益对比分析情况、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国家标准宣贯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工作的开展。全年的“春雷行动”,共组织农业标准宣传培训23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2万多份,制修订农业标准490多个,新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5个,重点培养精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4个,新建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119个(农垦系统),帮助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34家,帮助企业制定标准91个。通过四年“春雷行动”,全省共制定农业地方标准规范210项,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3个、省级示范区110省级精品示范区12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35个、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6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户近50万户,并全省9050个行政村建立了农业标准化宣传播放站,建站率达到100%。通过开展农业标准化, 2010年增收17.3亿元。同时,制定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管理、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建筑领域的地方标准8项,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1积极促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完成采用国际标准17项,授予采标标志17项。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质监局着眼推动“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开展了“百局服务百企”活动,免费培训质量管理、检定检测人员1万余人次,帮助承建单位修订企业标准181项,办理生产许可证466份,免费为大项目承建单位检定化验室设备9252件,减免各项费用603.4万元,为全省大项目节省建设资金1400余万元。再次卓有成效开展了“春雷行动”,全省立案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违法案件593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2.7万元。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有效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等各种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273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6份,注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148份,取缔食品加工黑窝点168个。集中、连续开展了问题乳粉清查清缴专项行动,对全省138家乳制品企业、166家含乳食品企业进行了全面彻查,排查了11起涉嫌问题乳粉案件。全力开展大米、乳制品、白酒、植物油四类高风险食品质量安全专项规范,四类产品平均合格率比去年提高6.2个百分点。

  十一、黑龙江垦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2010年,省农垦总局以垦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中心和农场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大力加强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通过构筑垦区科技创新体系,举办垦区知识产权培训班,深入企业、科研、大学部门调研,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程,展览展示垦区专利成果等活动,使垦区的知识产权工作上了新台阶,推进并支撑了创新型垦区的建设。

  深入垦区单位调研,了解垦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2010年,农垦总局知识产权部门对垦区9个管理局、科研、高校、科技型企业进行了知识产权调研,了解垦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获取了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第一手资料。截至2010年年底,我省垦区重点科研院所、大学和15个龙头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共拥有各类知识产权1089项。其中,专利336项,商标505项,植物新品种179个,其他知识产权69项。

  为垦区高校企事业单位搭建知识产权交流平台。为配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和“全国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的开展,2010426日,省农垦总在办公楼一楼大厅举办了垦区部分高校、科研、龙头企业专利成果展览,宣传展示垦区知识产权成就、展出专利产品199件。“世博会”期间,农垦总局还组织北大荒农业股份、九三粮油、北大荒薯业等3家龙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赴“世博会”参加了中德两国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活动,与德国的勃兰登堡州科学技术研究所就食品加工、环境治理的项目进行了洽谈。同时,为贯彻实施《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提升种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还组织八一农垦大学和北大荒种业,在北京召开的种业科企结合经验交流会上,签订了由农业部成立的《中国种业知识产权联盟》协议。此外,积极组织垦区重点龙头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科研和教学人员参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部和省里举办的各种知识产权培训班,并针对企事业单位需求多次举办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班,为垦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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